一、抓牢“关键少数”,组织生活过在脱贫攻坚一线
12月3日周六,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机关支部与对口帮扶贫困村宣汉县峰城镇豆溪村党支部召开联合组织生活会,邓福盛、沈明华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联合组织生活。两个支部党员共同学习十八大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学习结束后全体党员共商对口帮扶以及豆溪村脱贫攻坚事宜。
此次联合组织生活会严肃、民主并紧密结合豆溪村脱贫攻坚实际,期间参会党员尤其是豆溪村支部党员积极发言,充分行使党员民主权利。会后,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机关支部向豆溪村党支部赠送了价值2500余元的党建、农业种养殖以及学生教辅书籍。
自对口帮扶以来,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双推进”豆溪村脱贫攻坚,以对口帮扶贫困村脱贫摘帽为总目标,以基层党建引领脱贫攻坚、扶贫项目改善约束条件为两大抓手,共同构成对口帮扶 “一体两翼”工作格局。
二、突出支部引领作用,夯实脱贫攻坚堡垒
党的基层组织要自觉担负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达州市国土资源局从四个方面加强对豆溪村党支部的结对共建,夯实贫困村党支部领导脱贫攻坚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稳步加强对贫困村阵地建设的支援,自对口帮扶以来,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共三次帮扶对豆溪村阵地改扩建及设施更新,累计投入资金14万元;二是着力增强组织生活在脱贫攻坚中的实践性,组织生活成为达州局与豆溪村沟通与商讨脱贫攻坚事项的重要载体,有力避免了基层党建与脱贫帮扶业务工作“两张皮”;三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履行“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把到扶贫点开展组织生活作为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形式;四是强化对 “第一书记”的激励和保障,确保“第一书记”下的去、待的住、干的好,成长为当地支部班子重要力量。
三、强化部门主帮责任、筑牢脱贫攻坚基础
“贫困村贫困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自然环境和人文素质的约束,脱贫攻坚要以解决现实的约束条件为前提”。达州局紧扣职能部门的主帮责任,优先安排贫困村的项目和资金,以实实在在的措施使贫困村要素禀赋从绝对劣势转为比较优势,为资本、人才和技术等要素向贫困村流动创造条件。
一是完成豆溪村小学滑坡应急排危工程,该项目投入资金100万元,已于2015年12月完成,解除对豆溪村小学20余名师生及附近农户的威胁。同时该项目与村级阵地改扩建工程整体规划、同步实施,实现了效益最大化。
二是实施豆溪村土地整理工程,该项目投资额1800万元,在豆溪村及其周边各村共1300亩范围内土地实施林、田、水、路的综合整治项目,预计今年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项目完工后将极大改善豆溪村的农用地质量和基础设施条件,并为土地流转、产业投资洼地形成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