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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编辑:admin  2018-12-15 14:34:00  来源:未知
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机构,负责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市直机关及有关单位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负责实施市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市直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三)综合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市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四)负责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建立的审查、报批和参与机关党书记的考核、报批工作,审批市直机关党总支、支部的建立、领导班子的组成;负责市直机关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议)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意见)。
(六)指导市直机关部门中心组学习;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市直机关在职县级领导干部短期小集中理论学习。
(七)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审批市直部门机关发展的新党员。
(八)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和老龄工作,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机关其它各项工作。
(九)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组织的工作。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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